解读《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》
最新分类管理 企业如何高效通关
1999年4月,海关总署、外经贸部、国家经贸委联合制定并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71号),2008年1月30日海关总署对外发布了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170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,4月1日正式实施)。
原《分类管理办法》设置了A、B、C、D四个管理类别;考虑到既要整合通关便利措施,又要发挥高类别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,新《分类管理办法》设置了AA、A、B、C、D五种管理类别;企业的类别,直接影响到通关速度与效率。了解《办法》对于五项分类的界定、设置、评审程序,将有助于企业根据自身条件作出调整与管理。
今年3月,香港工业总会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,签署了海关合作备忘录,共同促进粤港经济的繁荣发展和通关事务的有效与高效。为使企业能掌握《办法》的内容,香港工业总会会同深圳市金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、PEO普岩会议邀请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稽查处范海昆处长,深圳海关企管处的相关官员,共同为企业解读新法,并与参会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,解读企业的疑问。
对 象:企业经营管理者,进出口部、报关部、采购部、财务部、船务部有关人员
时 间:2008年5月23日(星期五) 下午15:00-17:30
地 点:深圳市新都酒店二楼丹桂轩
语 言:普通话
费 用: 300/人(现场支付现金,付款后入场)
查 询:罗润华先生(电话:0755-25213159)
回 执
请填妥下列报名表,于2008年5月21日前传真致:0755-252131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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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表格 Enrolment For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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